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
(4)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5年以上。
(5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6)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助理企业培训师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,经企业培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。
(7)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。
(8)具有大专学历,连续从事本岗位工作8年以上。 |